******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委托,组织 香港联合交易所IPO保荐承销服务、审计服务、承销商境内外法律顾问服务、发行人境内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香港联合交易所IPO保荐承销服务、审计服务、承销商境内外法律顾问服务、发行人境内外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 FJYS2025-090
1.3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不含税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服务期和服务地点 |
1 | 1-1 | 保荐服务 | 1项 | ******元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服务期:公司上市之日或公司约定的其他时间; 服务地点:中国地区(含香港地区)。 |
1-2 | 承销服务 | 1项 | 按实际募集资金的4.71%计算 | |||
2 | 2-1 | IPO三年审计服务(含IT审计) | 1项 | ******元 |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或协议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上市发行之日为止,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服务地点:中国地区(含香港地区)。 | |
2-2 | 加期服务(含IT审计) | 1项 | 840000元/期 | |||
3 | 3-1 | 承销商境内法律顾问服务 | 1项 | 950000元 | 服务期:本合同包招标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港股IPO所需的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上市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服务地点:中国地区(含香港地区)。 | |
3-2 | 承销商境外法律顾问服务 | 1项 | ******元 | |||
4 | 4-1 | 发行人境内法律顾问服务 | 1项 | ******元 | 服务期:本合同包招标服务内容为招标人港股IPO所需的法律服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上市工作。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由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展确定; 服务地点:中国地区(含香港地区)。 | |
4-2 | 发行人境外法律顾问服务(含写招股书) | 1项 | ******元 |
注:投标人可按照合同包号,对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投标人投标时,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合同包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在合同包三与合同包四中自行选择投一个合同包,如果两个合同包同时投标,其合同包三和合同包四的投标文件将都被拒绝,请投标人慎重选择。
1.4合同包一投标保证金: 4.31 万元;合同包二投标保证金: 4.24 万元;合同包三投标保证金: 4.86 万元;合同包四投标保证金: 7.53 万元。
1.5其他: /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同包一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信用记录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l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无效”等意思表达的,应在正本中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应在正本中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l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l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境外公司提供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凭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委员会的保荐人名单中(注册机构或持牌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及具有承销资格的证明文件。
2.2.2 投标人承诺履行合同时能符合中国(含香港)监管当局规定的从业条件,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合同包二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必须是******事务所。投标人须提供:******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②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信用记录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l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若有)、******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无效”等意思表达的,应在正本中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应在正本中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l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l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境外公司提供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凭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参与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存在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暂停或撤销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暂停或撤销相关业务许可、证券市场禁入等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形。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承诺履行合同时能符合中国(含香港)监管当局规定的从业条件,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但只接受同一品牌体系下的成员所联合投标。
合同包三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事务所,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境内)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境外)。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信用记录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无效”等意思表达的,应在正本中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应在正本中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l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l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境外公司提供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凭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承诺履行合同时能符合中国(含香港)监管当局规定的从业条件,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合同包四投标人通用资格要求
2.1.1******事务所,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境内)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商业登记证复印件(境外)。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
2.1.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②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③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在开标当日通过“天眼查”网站(******)或“******委员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投标人之间存在上述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为不合格。
2.1.3信用记录查询: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1.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l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事务所执业证书和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无效”等意思表达的,应在正本中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应在正本中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l②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l③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境外公司提供香港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凭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1.5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同类项目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1.6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2.1.7投标人在报价时未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2.1.8投标人不存在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选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2.1.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2.2.1 投标人承诺履行合同时能符合中国(含香港)监管当局规定的从业条件,须提供专项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3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28日至2025年04月07日],[上午08:30到17:3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有限公司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账号注册,注册完成并登入后在对应公告栏中找到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我司官网底部“办事指南”。
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3.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3其他: / 。
4.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04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递交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 04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招标代理机构将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有限公司官网(******/)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7号楼16层
联系人: 范女士
电话: 0591-******
传真: /
邮编:350000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联系人:刘晓凤、殷泓燕、曾娇妹
电话:0591-******、******
传真: /
邮编:350000
监督机构名称:******有限公司监督部门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F区7号楼16层
报名、保证金银行帐号:
******银行:******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户名称:******有限公司
帐 号:11713 01001 000 37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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