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辽小线大市东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阜锦线葛王南桥)施工招标公告 2.1工程概况: 锦州市辽小线大市东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阜锦线葛王南桥),位于国道通武线锦州市太和区境内,中心桩号K124+209,桥梁全长24米,上部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矩形板,下部结构采用薄壁墩台、桩基础。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143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6月1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中约定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第①、②、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 业绩 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1个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1座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施工项目,或完成过1项目公路土建工程(其中合同内容至少包含1座合同额200万元以上的桥梁工程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 注: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主要人员 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投标人拟委任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2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由于辽宁省将同期组织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7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完成注册后,请投标人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8:30时至2025年4月27日下午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 4.3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4招标文件售价:0元。 4.5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3日14:00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自行准备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线上解密工作(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完成在线解密)。 5.4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fwdt/xzzx1/gczb/jtgc/scxz/。 5.5逾期上传的、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锦州交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牛先生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凌南东里宝地城B区1-2号 电 话:0416-3880373 招 标 人: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 系 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 系 人:徐先生、闫女士、王女士 联系电话:****** 邮 箱:******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辽小线大市东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5]3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锦州市辽小线大市东桥等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5]178号)批准,招标人为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运输厅计划投资,建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