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06月04日 - 2025年06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1-******
******服务中心3楼34、35号窗口
邮编:330000
建设名称: | 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上饶市弋阳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项目概况: | 弋阳至南丰高速公路新建工程位于上饶市、鹰潭市和抚州市境,起点位于上饶市弋阳县清湖乡,接沪昆高速梨园至温家圳段新增的弋阳西互通,路线走向整体由北往南,途经上饶市弋阳县,鹰潭市贵溪市,抚州市资溪县、南城县、黎川县和南丰县,终点位于南丰县桑田镇,与济广高速鹰潭至瑞金段连接,。本项目属新建工程。路线全长177.443km,主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100km/h、路基宽度为26m;互通连接线17.859km/9条(连接线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时速60km/h、路基宽度12.0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学校、集镇、基本农田等;服务设施、管理设施位置、规模充分考虑人性化,并结合自然景观合理确定,同时服务设施、管理设施布设对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予以避让;大临设施尽量避开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同时优化工程设计,尽量避免和减少占用耕地,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和绿化工程设计;在设计中优先考虑采用当地的物种,防止外来有害物种扩散;合理进行桥涵设置,降低公路阻隔对当地野生动物生境影响。(二)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有: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工程临时占地、线路及桥梁施工等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过程的机械噪声、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主要采取以下减缓措施:1.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所占林地及湿地,在施工前应按照有关要求履行占补和审批手续。对占地红线外的古树名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及施工中发现的其他古树名木、保护植物,应采取避让措施进行保护,并加强施工期的管理,在古树附近设置醒目的保护提示牌,避免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如在施工中遇到避让不了的保护植物报请当地林业部门协商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后进行下一步施工。工程土石方量应严格按设计的工序进行挖填,并按设计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做好永久及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作。取土应严格按设计的点位设置,杜绝工程中随意取弃土的行为。避免随意扩大对土地占用,减小破坏地表植被的行为,减轻公路建设所造成的生物量损失。工程在进行路基开挖、取土、临时施工场所设置前,均应对上述场地表层有肥力的耕作土壤进行保护,对表层熟土进行剥离和临时堆存,以便施工后期用于场地绿化和植被恢复,其费用列入工程预算。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教育,预防森林火灾。林区路段施工中,应加强林区防火工作,在施工区周围山上竖立防火警示牌,划出可生火范围并巡回检查,预防及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主线绿化时,应在基干林带的交界处充分利用道路、水沟等,因地制宜开辟永久性的防火隔离带,在能够种植树木地段选种耐火防火树种,营造生物防火林带。生态敏感区路段保护措施:加强生态敏感区路段施工管理,生态敏感区路段施工应严格控制在用地红线内,并加强沿线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禁止生态敏感区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等临时设施,待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场地做好生态修复措施;绿化和植被恢复植物应选沿线乡土物种,加强外来物种防治;在进出生态敏感区路段设置提示牌、限速禁鸣标志牌。生态敏感区路段车辆、人员所产生的垃圾以及相关包装材料不得堆放生态敏感区内,施工产生的废污水、固体废物应及时运出区外进行无害化处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桥梁涉水施工选择枯水期进行,规避水生保护动物及鱼类繁殖期。禁止高噪声施工设备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机械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1)龙虎山世界自然遗产、江西龙虎山世界地质公园路段施工过程中不得在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取土、采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施工环保教育,严格保护好周边环境及山体水体,特别是对丹霞地貌的保护,做好地质灾害防护工作;进行专项景观设计,使之与周边景观保持一致。(2)江西资溪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江西省洪门水库省属重要湿地路段严格落实专题报告提出的生态减缓、保障等措施,最大程度地保留湿地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切实维护湿地公园主体功能,确保湿地公园生态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湿地面积稳定,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在工程建设区周边建立固定监测点(样地),动态监测工程对湿地生境影响;加大宣传教育,设立湿地公园边界及水域环境保护警告、宣传标志;及时开展湿地植被恢复工作等。(3)信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鱼类繁殖期,选择低噪音机械,严格落实废水及固体垃圾的管控措施。运营期应加强环境监测,认真落实环境风险应急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保护区及附近水生生物干扰。采用桥梁或涵洞的方式设置动物通道,实施人工增殖放流。************居民区处分别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根据报告书预测,************居民区的施工现场,在22:00~6:00时段停止噪声大的机械设备施工。确需在夜间施工路段,向当地相关管理部门上报施工申请,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要求采取设置临时围护屏障等降噪措施,并避免在施工中同时使用多种高噪声设备,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对沿线水体产生影响的主要有:施工场站工程废水、施工营地生活废水、涉水工程泥浆废水、临时堆场及预制梁场废水等,针对废水特点采取以下环保措施。施工场站设置合理的工程废水(运输罐车冲洗水、拌合设备冲洗水、场地冲洗水等)收集系统及沉淀池,工程废水经收集后,水稳拌合站砂石料和搅拌机冲洗废水回用于水稳料生产,不外排,施工场站冲洗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限值后用于场地冲洗、洒水等途径。大型施工机械修理场所设置简易的隔油池,必要******居民现有化粪池等设施进行处理;大型营地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等设备预处理后,由吸污车密闭运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涉水工程施工均采用围堰工艺,桥墩围堰要求防水严密,采取防渗措施减少渗漏,围堰拆除前需清理完内部泥浆,避免泥浆涌入水体造成污染;沥青、油料、化学品等施工材料禁止堆放在信江等水体及其滩地上,防止油料发生泄漏污染水体;施工期应尽量选择枯水期进行,并保证行洪能力;大桥桥梁采用循环钻孔灌注桩施工方式,泥浆循环使用,减少其排放量;施工后的泥浆经自然沉淀后进行覆土填埋处理,挖出的弃渣运至指定的弃土场堆放;岸侧墩台施工修筑截水沟,设置临时沉淀池,将施工含泥污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桥墩施工产生的钻渣经固化后运至附近弃土场集中堆放,禁止进入水体对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施工废渣和泥浆考虑配备运浆车和自卸汽车进行运输处理;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养护维修,减少施工机械设备油污的跑冒滴漏;定期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地表水体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指标包括悬浮物、石油类、TP等,若水质发现异常及时反馈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自来水厂。隧道施工排水设置沉淀池进行处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进行回用;隧洞施工产生的泥浆使用混凝+泥浆脱水干化的方式进行处理,泥浆池中的污泥定期输送至隧道泥浆处理设备中,脱水干化后运往弃土场。在临时堆土场和预制梁场启用之前,建设好临时工程内的导排阀门、废水导排沟及沉淀池,临时堆土场废水和预制梁场废水的废水经过废水导排沟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限值后回用于场地冲洗、洒水等途径。对雨季可能产生大量路面径流及穿越大面积农田的路基施工路段,应修建临时截排水沟及临时泥沙沉淀池,并在沉淀池出水口处设土工布围栏,再次拦截泥沙,降低水中悬浮物含量,减少对受纳水体水质的不利影响,当路基建成、过水涵管铺设完毕后推平沉淀池。在临时堆土周围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施工地段应设土工布围栏,防止水土流失料阻塞水渠或现有的灌溉沟渠。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的有:施工粉尘、工程载具及机械设备废气、沥青烟气等,针对废气类型及产污特点采取以下环保措施。加强现场管理,编制扬尘防治方案,落实工程扬尘防治工作责任,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扬尘在线监测系统;施工场站周围按照要求规范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围墙,并保持围挡整洁;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材料堆放处、水稳拌合站等地面应进行硬化,并视天气情况定期洒水;项目临时堆土场和裸露土地,应采取适宜的洒水、覆盖或固化等防尘措施;配备一定数量洒水降尘设备,对相关施工路段进行洒水处理;水稳拌合站料场应采用全封闭钢结构搅拌主楼,仓顶部设置喷干雾装置,砂石全密闭输送,搅拌全密闭,并设置集气管道,经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对工程载具及机械设备办理进场验收手续,禁止使用未编码登记或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禁止使用国Ⅳ以下排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国Ⅵ排放标准的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如挖掘机、推土机等及各类货运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标准。沥青加热推荐采用电加热+导热油炉的方式,不得使用燃煤锅炉;沥青拌合废气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工艺处理、沥青储罐及搅拌站废气采用“水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沥青烟、苯并芘与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沥青摊铺施工应选择在晴天、有风,大气扩散条件较好的时候集中作业,注意控制沥青混凝土的温度,尽量降低铺摊温度,摊铺后采取水冷措施,减少沥青烟的产生量。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路面清理废渣、桥梁桥墩施工开挖渣、路面敷设过程产生的废路面材料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工程弃方运至指定的弃土场,严禁随意堆放。弃土场及时进行恢复,减少弃土流失量;拆迁建筑垃圾可利用的建筑垃圾运送至邻近碎石加工厂加工后回用,无法综合利用的运送至城市建筑垃圾堆放点;现有工程清理路面过程中将产生废渣中可利用部分运至工程新建路段用于路基填筑,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临时堆土场堆置;桥梁施工产生的开挖渣,应按照桥梁施工水环境防护工程措施执行,严禁弃渣弃入河道、漫滩地及河岸。泥浆沉淀后和钻渣一起收集后进行干化,干化后作为后续公路边坡绿化和临时用地的恢复;路面敷设过程产生的废路面材料中可利用部分运至场地低洼处回填,不可利用部分运至临时堆土场堆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施工期在有需要的大临施工场地设置危废暂存库(每个10m2),危险废物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6.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循环泥浆钻孔时,泥浆用水宜使用未受污染的清水(河水、自来水或地下水),定期检测钻井设备状况,避免设备异常工况产生的油污进入钻孔;在桥墩灌注时,采取封闭施工缩小地下钻孔施工过程中与地下周围环境的接触面积,减少地下水环境因泥浆等物质造成的污染;服务设施建设时,做好基础防渗措施,采用不小于50cm厚粘土层碾压防渗,防止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及油库发生泄漏风******居民点的影响;公路运输中的废气和固体废物排放及公路径流、营运期服务区与收费站生活污水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噪声及灯光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等。1.营运期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及防护措施对噪声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包括声屏障、换装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由于施工期较长,工程沿线有可能新增敏感点,根据营运期的现场监测结果,若跟踪监测发现本工程采取声环境敏感点防护措施后仍不能满足相关声环境质量标准,则对超标敏感点的降噪措施及时调整或补充,确保声环境敏感点满足相应声功能区声环境标准或室内规范要求。2.废水防治措施工程设置3处服务区、9处收费站。其中贵溪服务区、资溪南服务区、黎川服务区、龟峰收费站、贵溪东收费站、塘湾收费站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格栅井/调节池+A2/O+深度处理+紫外消毒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值、BOD5、氨氮、浊度等指标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回用于冲厕、道路清扫、绿化,不外排。冷水收费站、资溪北收费站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值、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总磷等指标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排入信江。资溪南收费站、龙湖收费站、黎川南收费站、南丰南收费站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废水中主要污染物pH值、CODCr、BOD5、SS、氨氮、粪大肠菌群、蛔虫卵数等指标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水田作物标准排放限值,氨氮、总磷可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就近排入附近沟渠。3.废气防治措施加强对收费人员的技能培训及路段管理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车辆滞速怠速状态下产生的汽车尾气;做好公路绿化工程的实施和养护,使公路沿线保持美观,并能够一定程度上净化空气;服务区等服务设施餐饮燃料应采用清洁能源,油烟废气应满足《饮食业油烟废气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要求排放;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定期在评价中规定的监测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公路沿线(特别是高架桥及环境敏感区路段)设置环保标志或宣传牌,禁止行车过程随意丢弃垃圾,保护公路沿线环境;禁止运输未经覆盖的煤、石灰和水泥等散货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物料散落污染沿线水体;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的卡车上路行驶;服务区、收费站等的生活垃圾在各服务设施点集中收集后,由垃圾车定期运至附近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置。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于穿越信江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地表水体的路段,采取路面与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配套建设事故池,设置防撞护栏、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及限速牌。在圭峰信江大桥、陈家大桥、蒋坊碑大桥、金屯罗塘河大桥至唐甸大桥起点段、唐甸大桥与K33+839-K34+200段、K37+500-K38+100段、下包大桥、风洲大桥、洪门水库1号大桥、洪门水库2号大桥、九剧水大桥等10座桥梁和路段两侧安装加强型防撞护栏,设置桥面/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沉淀池(兼作事故池),并设置有阀门启动装置,防止事故状态下污水直接进入地表水体;日常加强公路沿线管理,保持事故池有效容积;在公路涉水桥梁路段两端醒目位置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提醒过路驾驶员和乘客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强化沿线桥梁的防撞设计,在沿线桥梁桥面两侧设置连续的防撞墩和防护网;制定环境事故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培训,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等,一旦发生危险品泄漏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6.生态保护措施穿越龙虎山世界自然遗产、江西龙虎山世界地质公园路段,在出入保护区路段设置减速带、提醒标示语牌“进入世界自然遗产、世界地质公园”,设置禁止鸣笛等标识。合理设置涵洞、桥梁等作为动物通道,以便于野生动物往返公路两侧,减轻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穿越信江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路段,加强栖息地保护和修复,施工完成后应尽快在相关区域开展生态修复工作,恢复桥梁下部及其滩地、涵洞及其附近植被,减轻对野生动物的阻隔影响;开展跟踪监测,采取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措施,补充水生生物的资源量,增殖放流工作须满足《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并与当地水利水产管理机构联动,在其监督与指导下进行增殖放流工作。穿越江西资溪九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路段,加强桥涵维护,保持流水通畅和野生动物顺利通行;对临时破坏的区域要尽快复绿,恢复原有地形,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做好溪流生境保护与修复;动态监测工程运营期的影响,以科学评估工程运行的生态影响,为优化工程运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穿越江西省洪门水库省属重要湿地路段,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岸线进行必要的修复,在道路两旁及时绿化;加强对项目运营期进行湿地生态监测,保管好有关监测资料,对湿地生态发生重大变化要及时向湿地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其他路段应完善边坡、临时堆土场、施工便道、施工场地、隧道口等植被恢复,进行植被恢复时,尽量使用当地乡土植物;在公路绿化建设过程中除考虑选择当地适生速成树种外,在布局上还应考虑多种树种的交错分布,提高道路两侧植物种类的多样性,恢复林缘景观,增加抗病害能力,并增强廊道自身的稳定性;对外来物种的分布动态进行监控,及时对进入公路占地范围内的外来入侵物种应予以清除,并尽量在种子成熟之前清除,清除后需晾干,确保植株死亡。穿越一般湿地路段时,项目应实施占补平衡的生态补偿策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一般湿地的影响及占用,恢复湿地面积、改善生态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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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依规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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