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城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环碧公园片区工程EPCO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城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环碧公园片区工程EPCO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5ANNBZ003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8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09日
庐江县城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环碧公园片区工程EPCO总承包结算审核服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
******街道大坪正街118号(嘉华鑫城)1幢11层3#、4#
投标费率:百分之贰拾陆点壹陆(26.16%)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收到结算审核任务起60日内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经招标人及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且全部资料移交至招标人为止)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联系人:郭工
联系方式:0551-******
******有限公司
******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
项目负责人:薛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街道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3楼,联系人:薛工,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