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坦国外船舶修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坦国外船舶修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坦国外船舶修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通坦国外船舶修理项目采购标的要求工期计划时间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2月10日,计划交付到尼日利亚拉格斯,主要质量与技术规格要求如下:按设备说明书和船舶修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修理。
2.2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甲方要求的相关资质与服务供货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本文件要求的商品或服务,并确保提供的商品与服务,满足甲方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3付款方式及周期
付款方式为:
本项目以R******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1年期)支付货款,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甲方 R乙方承担。结算价格:最终结算价以我司完工核算价格为准,参与报价视为同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项目涵盖船舶修理或船舶物资备件供应;
(3)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入围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集团及天航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供应商参与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证明;
(8)其产品及修理服务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和安全责任事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他;
3.2具体条件
(1)业绩要求:3年内至少有2次海外挖泥船修理经验(提供合同证明)。
(2)履约能力要求:确保在合同期内完成所有修理项目。
(3)技术服务要求:有专业技术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对应的专业证书,比如钳工及焊工(提供证明),具有尾轴封安装及桨叶安装经验三年以上的服务工程师(提供证明)。
(4)质量标准:按修理单、设备说明书和船舶修理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维修及调试;
(5)人员配置要求:5人以上特种操作证书(提供证明);
(6)其他要求:供应商应为其职工办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工伤保险,并与实际上船作业人员保持一致。
以上均为否决项,如厂家不满足任何一项,则投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8日(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至2025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
4.2.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2.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4.3 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形式和要求的截止日期之前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8日(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使用与投标书相同的方式签署、密封和送达,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时间截止后,招标单位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函件。
5.4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投标保证金
15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XX(投标供应商名称)—通坦号国外船舶修理(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账 号:1200 1675 9000 5250 5768
******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履约、质量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质量保证金按结算额的3%收取,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退还。
注:履约保证金与质保金不重复收取。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包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100元 ;支付方式:根据系统短信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缴费情况,5日内在中交采购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获取发票;支付时间:中标结果发布10天内完成缴费;未及************集团“黑名单”。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中心路增一号
联系人:杨焱
电话:******
电子邮件:******
账号:1200 1675 9000 5250 5768
******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船舶修理 设备物资说明:通坦国外船舶修理 数量:1 单位: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