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委员会的委托,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2025年“我们村的年轻人”领头雁培养计划实践锻炼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我们村的年轻人”领头雁培养计划实践锻炼项目
2.预算资金:36万元
3.比选项目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扎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我们村的年轻人”领头雁培养计划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示范引领全省广大青年投身乡村振兴广阔舞台,拟开展2025年“我们村的年轻人”领头雁培养计划实践锻炼。采用项目式学习模式,以小组为单位(每组6至8人,每类别不少于1人)自主选择实践项目,在导师的指导下讨论发现问题、寻找解决路径、建立方案模型、形成展示成果,沉浸式、陪伴式、全流程式培养学员的系统思维、商业思维和创新思维,进一步提升学员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和差异化竞争能力。
4.培训时间:2025年4—6月(每期实践锻炼为期5天,3期)。
5.参加人员:每期50人,共计150人。
6.培训地点:四川资阳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分;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7)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核实供应商在截至磋商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一)2025年3月17日(周一)至2025年3月21日(周五)0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光华中心A座905A号。
(二)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件获取
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邮件获取:申请人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邮箱:******。
1.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注:(1)申请人报名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申请人信息,如信息有变更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进行变更登记,如因申请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对其参加的采购活动有影响,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2)报名资料的递交时间以申请文件到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申请文件未到达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五、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和开启
1.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5年03月27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有限公司。
3.首次响应文件必须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快递、邮寄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六、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公告在“四川共青团(******/)”上发布。本次项目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四川共青团”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 址:成都市多子巷2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光华中心A座905A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