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四川省青少年新媒体中心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对五四青年节主题宣传片制作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的有关要求前来洽谈。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五四青年节主题宣传片制作
2. 项目单位:四川省青少年新媒体中心
3. 项目预算:预算金额6万元,最高限价6万元
4. 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案例调研及方案确认、宣传片脚本撰写、宣传片拍摄、宣传片配音、宣传片剪辑等工作
5. 服务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4日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履行合同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未受到相关行政部门处分;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7. 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方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核实供应商在截至磋商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 磋商文件自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9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省青少年新媒体中心(青羊区多子巷2号401室)领取。
2.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获取: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①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或公司介绍信原件(至少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方式:******,联系电话:028-******。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的资料:①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或公司介绍信原件扫描件(至少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申请人应于2025年4月10日(周四)10: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申请文件送达四川省青少年新媒体中心(青羊区多子巷2号401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将被拒绝。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省青少年新媒体中心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多子巷2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8-******